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,深入开展“行政执法年”活动,7月12下午,牡丹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高贯民和党组成员李建华一行,前往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,开展行政执法。
会议中,区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吴效海详细介绍了执法年度计划、行政裁量权基准、执法案卷管理以及行政执法“三项制度”落实情况. 随后,在行政执法社会员交流发言环节,律师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学习、熟知法律,明确职责、合法行动,完善程序、确保手续,查明事实、确凿证据,合理裁量、适当处罚等方面建议. 企业代表则结合自身在其他县区经营活动中所遭遇不文明执法行为,表示行政执法目应当是纠正错误而不仅仅是处罚罚款. 他们希望以创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为出发点,通过严格规范执法,帮助企业及时发现问题,推动企业健康发展。
组对两位行政执法社会员建议表示认同,并表示这些建议与工作实际贴合,具有一定借鉴意义. 同时,他们要求生态环境局在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时加强传达这些建议,以警示其他县区避免不文明执法行为发生. 组还强调,在生态环境领域执法过程中,要统一执法标准,规范执法流程,健全亮证执法、权利义务告知、回避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、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制度。此外,他们还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《国行政处罚法》,规范适用行政执法裁量权,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,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防止随意、执法扰民、执法扰企. 同时,执法管理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和温情执法,更好地展现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工作精神风貌.
会议结束后,组对生态环境局进行了查,执法管理系统了10份行政执法案卷,并详细记录发现问题. 下一步,组将制发《行政执法意见书》,督促生态环境局进行整改,提高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,有效推动“行政执法年”活动深入开展.
(图片来源:菏泽市生态环境局)
原标题:牡丹区司法局到市生态环境局牡丹区分局开展行政执法.